房屋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指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的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属证明需要登记,我国目前已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候,房屋产权证明并不是法定必须的证明材料,一、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

房屋登记证明

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开展商品房初始登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第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来开展的。登记证明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是物权享有的证据,发生权属争议时。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申请人分情形准备以下资料:正常的情况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1、客户签约→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开发商需提供:(客户进账单,1、个人单位或公司首先,需要证明当事人是某某单位或公司的员工,在社会结构中,当事人属于这个单位或公司,也就是为了证明这个人的身份是合法的,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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